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,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额度为57,占公司比来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.38%。前述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供给的,200万元(按已签订和谈且正在无效期内的金额计较),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过期对外、无涉及诉讼的对外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丧失的景象。占公司比来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.18%;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归并报表外单元供给的环境。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额度为 86,